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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五个省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韩召开联席会议,就自由职业者和大学生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等问题达成合作行动。小刘是该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他非常关心学校的生活方式和公积金的支付方式。他问,“我不知道武汉本地的研究生能否缴纳公积金?我能在哪里处理它?你需要什么材料?”

武汉大学学生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6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1亿未登记人口城市定居规划的通知》,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扩大,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下属省级分中心、大学分中心和东湖分中心试点个人自愿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允许包括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在内的各类群体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如果符合有关规定,他们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武汉大学学生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大众创业创新”的新形势下,有一定收入的博士生、硕士生和大学生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请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书面信息到省级分中心、大学分中心和东湖分中心。

省级分中心

红山区罗瑜路281号柯荣罗瑜中心(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旁)(87238636)

大学分中心

武昌区小红山东区34号湖北科技创业大厦B座(68873459)

东湖分中心

巴黎广场东湖高新区罗瑜东路2号(87171318)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大学学生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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