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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据科技部网站报道,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进一步优化国家要点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有关负担机构和科研人员必须遵守科学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关联公司要设立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督管理相关科研人员必须亲自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督。

【国内】两部门: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

根据“通知”的要求,综合各类报告书,实现“一表多用途、一表多能力”。 减少新闻填写和资料提交,减少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新闻化方法,简化通过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新闻系统填写资料的流程检查,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重要诺

【国内】两部门: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

《通知》指出,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 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主要论证科研人员提出技术路线的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不改变研究方向,不降低审查指标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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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了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 根据分类评价的要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要点是新发现、新原理、新做法、新规则的重大独创性和科学价值、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诉求中处理重要科学问题的性能、支持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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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的要点是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处理成果转化的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问题,增强在领导领域产业优质快速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重视规模化应用、领域内宣传,重点评价整合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推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对提出评价的论文、专利等设置数量限制,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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