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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月16日电,根据“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的公众号,主张对澳大利亚瓦伦堡事件不适用死刑的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16日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谢伦堡走私的200公斤以上的毒品,在澳大利亚

在1月16日外交部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加拿大总理昨天听说中方“擅自”执法。 最近,澳大利亚代理外长也对这项声明说,谢伦伯格事件不适用死刑,中方不能那么迅速地解决事件。 中国不担心国际社会的反对声音吗?

华春莹,我可以很确定地告诉你。 我们什么都不担心。 你刚谈过澳大利亚,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加拿大的同盟国可以用十个手指头来数。 不能代表国际社会。 对于毒品走私这一社会危害较大的严重犯罪,国际社会的共识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作为加拿大媒体,加民众的意见也一致,应该知道严厉打击政府是人民生命的重要性、尊重和保护。

【国内】澳代理外长称谢伦伯格案不适用死刑 外交部回应

华春莹关于澳大利亚相关人士对中方裁判谢罪案的叙述,我觉得很奇怪。 这和澳大利亚没有任何关系吗? 根据中方有关法院公布的情况,谢林伯格走私的200多公斤毒品,原定运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方面想看到这些毒品流入澳大利亚危害澳大利亚人民吗? 你可以让澳大利亚官员对他的人民说清楚。 他想把这些毒品流向他的国家吗?

【国内】澳代理外长称谢伦伯格案不适用死刑 外交部回应

华春莹昨天强调表明了中方的确定角度,加方领导人用“随便”一词说明了谢伦堡事件在中国的审判情况,极为不负责任。 实际上,加方领导人的关系表现出了什么是随意的,缺乏最低的法治精神。

华春莹最后补充。 我建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再看一遍接受媒体采访的复印件。 舍伦堡事件的处理过程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任何程序的违法之处。 在这次审判程序中,大连中院依法保障了辩护人的阅卷权等权利。 法院起草、组成共同议院,履行送达,通告及开庭时间地点等环节均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期限的规定。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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