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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武汉市养犬管理的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提出意见。

草案规定,禁止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犬类在不同的区域进行管理,分为非犬类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禁止养犬的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医院、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宿舍和其他不适合养犬的区域。在禁养区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和物业管理区域为严格管理区域。如果该地区的每只狗受到严格管理,每户只能养一只狗。其他领域是一般管理领域。

武汉开展养犬分区管理

该草案规定,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以回应公众对犬只无绳行走、随地大小便、遗弃犬只及其他非法养犬行为的强烈反应。乘坐公共电梯时应戴口罩或放入犬袋,拉紧犬绳,靠近携带犬;当把狗带出家门时,他们应该携带清洁用具来清除狗的室外排泄物。

草案规定对狗进行强制免疫、登记和年度检查。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养犬管理费。登记的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在30日内注销登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犬只。否则,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5年后不得申请《养犬登记证》。

草案还规定了禁止狗进入的8类区域,包括中心城区的餐馆、购物中心和公园。

草案规定,武汉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建立犬类管理协调机制,涉及公安机关、城管、农业和农村、卫生、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房管、交通等部门,协调解决犬类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谁负责?”一些成员对此提出了问题。他认为这项规定涉及许多部门,但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这是本次修订中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此前的调查和走访发现,在养犬管理问题中,财产问题最为突出,但草案并未规范财产管理责任。

此外,狗的主人的身份也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如果狗的主人不能确定,所有的管理和惩罚将没有依据。一名成员建议建立一个智能管理系统。“狗注册后,必须在狗的皮下植入一个电子芯片。相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管理人员将知道狗的主人,他是否已经接种疫苗,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该芯片还可以帮助丢失的宠物狗找到它的主人,并确认谁遗弃了宠物狗。如果发现狗有不正常的行为,经理可以知道狗的主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开展养犬分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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