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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17日电(记者马学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日前为了应对暴力妨碍司法、伤害法官等问题,至今全国已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官权益保障机构,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湖南永州法官被枪击,湖北十堰法官被暗杀,北京昌平法官马彩云受害……近年来暴力妨碍司法,伤害法官的事例屡见不鲜,舆论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写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业务报告》。 “(过去5年间)面对繁重的业务任务,广大干部和警官不辛苦,无私奉献,85名法官生病、受到暴力伤害而成为公众的牺牲”。

15日,徐家新在全媒体直播采访中解读上述“报告”时,法官在执法事务第一线,参与直接操作社会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在本轮改革中,中

徐家新表示,目前法官权益保障事业机制基本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官依法不参与案件

徐家新表示,目前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防止干涉事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忠实、及时地记录了法院内外部人员的干涉事件,在整个过程中留下了痕迹,使其得以调查。

他说,从司法实践来看,“批准备忘录”、“打招呼”等违法干预事件的情况明显减少,法官依法在职务上有“防火墙”。

——不得让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年7月,中办、国办共同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确定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执行招商、征地拆迁、卫生整顿、行风评议等任务。

徐家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不得拒绝各级法院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担任法官从事上述事务的要求,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法官从事上述活动。 现在这个问题在大部分地方都有很大的变化。

——不得因法定事由、非法定程序,向法官追究责任。

上述两个《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实施方法都规定,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经过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听证和审议,不追究误判责任。 法官对涉及本人的惩戒意见不服的,可以立即提出异议。 对解决、处分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下,也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诉。

【国内】最高法徐家新谈法官遭侵害:已有15家高院设保障机构

对法官错误解决、处分的,错误纠正后,当事人法官所在的法院必须立即给予适当的赔偿或补偿,以恢复其职务、岗位、等级和报酬待遇,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了法官及其近亲属对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徐家新介绍,比较了近年来陆续发生的法院事务、审判秩序和威胁、诽谤、入侵、伤害法官,加强了对一线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要求各级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领导,统一协调与法官职务保障相关的事务。 年2月,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 各级法院是保障法官权益的第一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设成广大法官的“老家”,根据法官的法律执行职务,必须“撑腰”。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官权益保障机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础法院也设立了相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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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职务保障设施建设。 各级法院的起草访问、诉讼服务、审判区域必须与法官的办公室区域相对隔离。

三是严格依法惩罚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院事务秩序的行为。

四、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因此本人或者其近亲遇到威胁,进行追踪,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破损的,可以要求所在法院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向公安机关依法解决。

“要加强法官的权益保障,必须看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 因此,徐家新呼吁全社会尊重法官,尊重司法审判。 这是维护法律权威、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和重要前提。

徐家新指出,由于法官坐在审判台上,背后有严肃的国徽,他们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行使公权力,不是他们的个人行为。 对法官的伤害最终会伤害法治。

“司法审判不是简单的你赢了我,法官的判决也不仅仅是为了处理争端,而是为了整个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 整个社会必须形成尊重法治、尊重法官的良好气氛”。 徐家新说(完)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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