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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百万大学生留武汉创业就业工程”的实施,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来武汉创业就业,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武办发[2017]25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办法(试行)》(吴芳桂[2018]2号)的精神,东湖高新区计划在梅花坞开展大学生保障性住房试点销售(以低于市场价格20%的价格出售给大学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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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梅花坞大学生客厅基本情况

梅花坞大学生公寓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8号梅花坞小区D栋,共有59套毛坯房,建筑面积53.85-66.71平方米。其中,一室一厨一卫共58个单元。房屋供应“五证”齐全,前期平均备案价格约为13374元/平方米。根据武汉市大学生公寓“20%折扣购买”政策,大学生公寓平均售价确定为10699元/平方米(具体房价以当场公布并向市房管局备案的一房一价清单为准)。这批房子现在以完全产权(100%归大学生所有)的形式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并且从现在开始将现有的房子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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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购买梅花坞大学生客厅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即2013年11月19日以后在教育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海外高等院校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武汉市有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常住户口),在东湖高新区工作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可以申请为大学毕业生购买一套住房(本公告中的“家庭”一词是指本人及其父母,而“已婚大学毕业生”一词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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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购买梅花坞大学生客厅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武汉大学毕业生安居房购买资格申请表(附件下载打印,现场提交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ES)学历(学位)网上核查报告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家应提供营业证明、股权证明和企业纳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人事部门的固定电话号码)、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或个人税务证明材料;

5.单身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状况声明(现场要求手印)、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而已婚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和子女身份证;

6.需要贷款购房的申请人应分别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量(近半年)、个人信用记录等信用信息。

7.上述2-6份文件应提供两份原件,并提交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4.购房登记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11月28日(含),9:00-17:00(法定节假日允许正常登记)

V.购房登记地址(项目营销中心):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8号梅花屋营销中心(583路、811路、572路、362路到冯旭村站200米)

其他事项

1.请下载并填写购房所需的电子版《武汉大学毕业生安居房购房资格申请表》。本公告第二条所述材料准备完毕后,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项目营销中心正式报名。

2.通过资格考试后,将通过东湖高新区管理网的公告栏,分别公布合格大学毕业生名单和项目的开业及销售时间。请及时密切关注。

3.购房热线:027-81696666(9:00-17:00)。

4.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情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应按照《东湖高新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五信管办(2018)27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将相关人员的诚信信息推送至东湖高新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平台。 并按照《武汉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应与管理办法(试行)》(桂(2018)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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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美华坞大学生公寓的房地产登记、合同签订、高校毕业生承担的相关税费、专项住宅维修资金及其他费用、转让和退出等相关事宜,按照《武汉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军队住房条例》第2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光谷建设招商局房地产管理局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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