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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凡在武汉市有常住户口,且在武汉辖区内有常住户口且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先进行评估:1 .享受政府购买的家庭护理服务的人;2 .是城市低收入(含低保)对象的残疾或80周岁及以上;3 .属于农村居民的残疾人或80岁及以上;4 .是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扶持对象、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的伤残;5是中心城市个人收入低于去年人均养老金水平而致残。

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评估机构公布

上述1-4类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接受评估的区财政承担,其他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评估本人承担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其他老年人可以自愿申请评估,包括他们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状况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意愿。该评估可以确定残疾程度和老年人机构中老年人所需的护理水平。符合武汉市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政策的老年人,可根据评估得分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如果评估机构的评估对象提出了3次以上有效投诉或在抽查中发现3次以上欺诈行为,评估资格将被取消

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评估机构公布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将在近期启动相关评估工作。符合评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和代理人)可以向社区(村)申请评估。“与家庭分离”的老年人居住一年以上的社区(村)接受评估申请,居住不满一年的社区(村)接受评估申请。社区和街道通过考试后,将有一个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进行评估。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评估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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