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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扬尘已成为可吸入颗粒物的最大“贡献者”(PM10),危及公众健康。21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我市首个粉尘防治政府令《武汉市粉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采用有效的粉尘防治体系。

灰尘是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建设项目、房屋拆迁、道路和管道建设、道路清扫、材料堆放和运输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拉低”城市空的气体质量。

空气污染源的最新分析结果显示,灰尘对可吸入颗粒物的“贡献率”最大(PM10),达到25.6%。因为灰尘离人体最近,所以伤害也是最直接的。

然而,环境专家认识到,灰尘是可以“控制”的,有效的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大减少灰尘污染。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地的粉尘控制必须指定用于特定目的。

环保局统一监督管理粉尘防治工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国土资源、供水、园林、林业等部门和重点建设单位对不同种类的粉尘进行监管。

《办法》对所有扬尘都制定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规定和要求。

施工现场扬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必须纳入工程成本,在开工前全额拨付给施工单位,专款专用。施工现场应配备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栏;施工作业易产生粉尘污染,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闲置或停工3个月以上的施工现场,应采用裸泥临时绿化。

房屋拆迁扬尘:开工前提交防尘计划;施工单位应在作业期间喷水或喷水。

运输物料产生的粉尘: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泥土、砂浆等散装和流动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材料散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材料时,应密封或喷涂。

裸泥扬尘:城市公共区域不得有裸泥,相关责任人应进行绿化或铺装。

一句话治尘颜

业内人士表示,灰尘的产生和传播途径是明确的,切断灰尘不需要高技术,只有一个词-严格。

严格控制,责任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通过巡查、报告、仪器监测等手段,密切关注源头。

凡违反《办法》规定的,应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如拒不执行大气污染天气临时控制措施,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未按规定安装粉尘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监测设备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与此同时,他们应该被追究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他们应该依法受到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发布首个粉尘控制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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