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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落户武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总投资的6%-8%的比例给予建设项目补贴。其中,一般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最高补贴800万元。武汉市农委昨天宣布,《促进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布,并从新投资、扩大产能、企业融资、品牌建设、企业上市、土地保障、降低成本等7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武汉投资800万元用于农产品深加工

农产品加工业后悔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对新落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包括地方投资者投资的项目),如果项目生产性资金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后,完成总投资的50%,给予不超过项目生产性资金总投资6%的项目建设补贴(最高500万元),其中不超过项目生产性资金总投资8%的项目建设补贴(最高800万元)给予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为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办法》规定,对本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生产线、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给予不超过新建投资总额5%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补贴标准可提高至8%(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016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58家,产值2682.1亿元。

对上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300万元

为支持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办法》规定对年销售收入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为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办法》规定,对在国内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成功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300万元(每个市、区50%)的一次性奖励。对“新三板”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每个市、区50%)。

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可享受30%的优惠。

《办法》规定,每个新城区应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工业园区内划出一定区域,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和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最低地价(基准地价)30%的优惠。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通过租赁、短期转让、租让结合、租让前租赁等方式确定土地的使用年限。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投资800万元用于农产品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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