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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简称低保)将再次上调。为了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从5月1日起,城镇户籍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140元,达到500元。

与此同时,对特困情况的供养标准也同时提高,具体来说:对农村贫困人口和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865元提高到985元;城市贫困和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40元。孤儿集中照料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2145元。根据新的标准,全市全年需要增加2.49亿元的招标资金。

武汉市民政局相关官员表示,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于5月1日实施,各区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执行。如果一些地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时到位,最迟必须在6月份到位,同时,5月份增加的低收入养老金将按照新标准重新发放。"我们将努力在五月份实现100%的付款."

据了解,武汉市分别于1996年和2004年开始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人每月120元,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人每年800元。到目前为止,城市低保已经第14次上调,农村低保已经第10次上调。提价后,城市低保增长率为11.6%,农村低保增长率为38.8%。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农村低保增幅高于城市低保,主要是为了协调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下月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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