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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政策相比,武汉市的政策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旨在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

这些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离职创业的范围和时限。目前,国家、省及其他省市大多局限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武汉已扩展到除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参与公众管理的机构以外的所有机构,目标是从科研人员扩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关于离职期限,国家规定不超过3年,武汉最多不超过5年。

为了缓解离职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该办法规定,离职期间,由原单位支付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社会保障(包括企业年金)和公积金也将继续由原单位办理。支付基数将根据职位级别确定。所需费用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同时,在休假期间,创新创业人员也和原单位在职人员一样,享有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务等级晋升的权利。

在此之前,“公共机构的领导人”是否可以离开他们的岗位,开始自己的事业已经引起了很多关注。武汉明确规定,在事业单位中担任6级以上管理职务的领导人员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自主创业。这也是一个重大突破。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鼓励事业单位员工离职,带薪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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