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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最近我市出台了《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为他们“搭建平台”创新创业铺平了道路。

《办法》是国家授权我市牵头的改革项目。《办法》详细规定了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人员的范围、期限、审批权限、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聘用等人事政策。经原单位同意,原单位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职创业期间,原单位将支付基本工资,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定、职务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的权益。同时,很明显,事业单位的领导(包括担任6级以上管理职务的领导)根据其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创业。

武汉市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创业,并保留5年基本待遇。

市人民社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其他已出台离职后创业政策的省会城市相比,武汉在政策措施上最大限度地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后创业。”例如,我市放宽了适用范围和对象。目前,国家、省及其他省市的政策大多局限于大学和研究机构,对象仅限于科研人员。武汉已将范围放宽至除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合公众管理的机构以外的所有机构,对象从科研人员放宽至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很明显,下岗企业家的人事关系可以保留5年,比国家规定的3年更宽松。适当延长下岗企业家的潜伏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岗企业家的成功率。但是,保留下岗企业家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减轻下岗企业家的生活负担,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我市还明确规定,武汉市公共机构中担任6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经批准可以辞去领导职务,离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自主创新创业。这对于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领导”能否离开岗位去创新创业是一个重大突破。

武汉市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创业,并保留5年基本待遇。

离职后创业的程序是什么?

个人申请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创新创业愿意离职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经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

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办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

签订协议

经批准的脱产创新创业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脱产创新创业协议。

立案

该单位将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报告创新创业人员离职情况,以备备案。

谁能离开岗位去创业?

武汉市设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创新和创业的适用对象不包括

中小学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国防和安全研究项目等研究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离岗创新创业的人员不得离岗创业。

工资、社会保障和人事关系如何

休假待遇

离职期间,原单位将继续负责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社会保险费(含企业年金)和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岗位等级确定,费用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工伤保险费

发生工伤的,原单位和企业应当配合做好工伤调查核实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年度评估

企业出具的考核意见,除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外,年度考核结果均视为合格等次,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工龄连续计算

退休、丧葬抚恤金等事项

按原单位平等对待

职称评定

离开原单位的职务创新创业人员和其他在职人员平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聘任及职务等级晋升的权利,并可以将其在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的经济利益作为职称评定和聘任及职务等级晋升的绩效条件,不得占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比例

目前,在我国其他省市关于下岗职工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中,主要的分歧是是否停发工资或由原单位支付基本工资,以及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是由企业还是由原单位承担。但是,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明确要求保留基本待遇,上海等地也要求保留基本待遇。因此,我市新政策规定由原单位支付基本工资,由原单位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体现了“优待和宽大”的原则。它鼓励和支持创新和创业精神,有助于缓解离职创业人员的担忧。

武汉市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创业,并保留5年基本待遇。

在启动期结束时,您可以重新申请原装置。

离职创业期,国家规定为3年,其他省市规定不一致。《办法》规定,离职期限由公共机构与离职的创新型企业家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离职后创新创业期结束期间和之后,离职后企业家可以申请返回原单位。原单位无相应等级岗位空空缺的人员可纳入临时岗位管理,并可与原单位类似人员一起参加更高一级(等级)岗位的竞争。绩效工资等相关待遇可从批准回原单位后的次月起按规定发放。

原事业单位领导和在事业单位内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应当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因创新创业离职员工的辞退和辞职,由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注销编制,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员工流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政企分开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本办法在单位设立的企业中实施创新工作。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执行离岗创业政策,以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人员的顺利、细致安置。

公共机构的领导人可以申请离职并开始新的业务。

事业单位领导(包括担任六级以上管理职务的领导)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辞去领导职务,辞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自主创业。

国家批准的《武汉市系统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试验总体规划》明确要求,经批准后,六级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领导人员必须退出领导岗位,离职后要进行创新创业政策创新,实践后要形成可复制、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创业,并保留5年基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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