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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区法院最近对一名威胁和虐待法官并严重妨碍法院工作秩序的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据悉,这是《关于保护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规定》颁布后,武汉市首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全女士诉(化名)于2015年12月17日被判刑。他们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今年7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张洋在没有得到法院通知的情况下来到永清法院,不顾值班人员的劝阻,赶到法官办公室。他肆意威胁和辱骂法官。他非常情绪化,他的语言很无礼。法官和法警的反复劝说没有帮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给法院制造麻烦或影响,侮辱、诽谤、威胁或殴打法官,严重扰乱法院秩序的,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法院可以处以罚款和拘留。法院随后决定对张洋罚款1000元。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新规出台后,武汉出台了第一张保护司法人员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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