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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可享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据了解,近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完善城镇独生子女老年父母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一次性奖励3500元。

本月中旬,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开始向城镇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据介绍,城镇独生子女老年父母一次性计划生育奖是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的完善和补充。奖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具有武汉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在其他省市不享受同类奖励;二是独生子女出生(包括依法收养)且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三是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计划生育奖励项目不计入领取的养老金,或60岁时未领取养老金;第四,他们没有享受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也没有享受到一些农村地区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每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将获得3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武汉市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每人3500元

城镇独生子女的符合条件的老年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及2张近期彩色1寸照片。退休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退休证》。2016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从今年起至2017年底安置。2016年12月31日之后添加的新的合格对象将在报告年度的第二年年底前发布。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每人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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