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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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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三部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深港通继续暂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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