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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明超○编辑吴晓彤

近年来,我国大量发行浮动利率基金,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对于基金行业来说,浮动管理利率不是创新。早在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设立管理收益率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以实现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增强基金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从目前来看,重启浮动利率基金将束缚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有望充分发挥利益共享模式,真正实现推出浮动管理利率的初衷。

从基金业的发展环境和趋势来看,国内经济发展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多地依靠消费而非投资,这为市场走出缓慢的牛市提供了基础。a股市场的加速开放对基金公司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时重启浮动利率基金也是为了促进行业发展,增强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分享投资者和基金公司的利益。

根据收费模型,如果基金持有人的年化回报率超过基准的8%,超过8%的部分将提取20%的业绩奖励。这意味着基金经理设立的基金管理费率与回报挂钩,业绩越好,基金公司的收入就越多,打破了公募基金只按规模收取管理费的模式,促使基金公司注重提高基金产品的业绩,而不仅仅是追求规模增长。

从基金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经批准的浮动管理利率基金的锁定期为1至3年。通过系统设置持有期,投资者可以避免短期的非理性买入和赎回,基金经理也可以关注资产的长期升值。

对于基金产品而言,实施浮动管理费率可以在产品同质化的竞争中吸引更多的关注,约束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使基金经理尽职尽责,相信长期实力。

浮动利率基金要想运行良好,核心在于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事实上,投资能力是基金产品的试金石。以东方宏瑞源基金为例。自2015年初成立以来,截至今年11月28日,总回报率高达167%,年化回报率高达22.5%,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重启浮动费率基金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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