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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小学校服新规定三年内不超过四套家长有发言权

校服的标准是什么?新学年有新的规定。武汉市教育局昨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着装工作的补充通知》,拨出“硬杠”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通知规定,校服是指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及在其他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确定的以本市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服。中小学是开展学生着装的具体组织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在组织统一发放学生制服时,学校必须自觉坚持“积极倡导、规范管理、学校自主、学生(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在组织发放学生制服前,应通过发放“致家长信”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

通知还规定了制服的发放期限和数量。学生服装的分配每三年进行一次(即1至3年级、4至6年级、初中和高中年级),并在不同时期的起始年级进行分配。毕业年级不允许分发学生服装。在自愿的前提下,每期发放的学生服装数量不得超过4套,即春秋(运动服)2套,夏季2套。暂停发放学生冬装。

学生们关心校服的样式,而家长们最关心的是质量和价格。根据通知,学校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一个正式的服装生产企业。学校应组织成立一个投标工作组,其成员应包括半数以上的家长代表,以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谈判权和建议权。

在风格方面,学校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特点设计学生服装风格,并邀请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参与整个过程,认可和选择“实用、大方、新颖、美观”的学生服装风格作为学校的统一风格。

通知还要求学生服装的费用由学生服装制造商直接收取,制造商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发票。在实施学生着装过程中,学校必须对贫困家庭儿童、革命烈士和孤儿采取服装救济措施,并按不低于学生服装发放数量的5%的比例实施。

学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违反校服的行为,可以拨打027-82823260,027-65608550。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中小学校服规定,3年内可投诉的违法校服不超过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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