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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变相停水停电。业主延迟支付物业费可能会被列入违约清单。今天,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服务和拖欠物业管理费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武汉市实施〈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10年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武汉不支付物业费或被列入失信名单。

该物业不得因业主违约而断水断电

在物业服务管理方面,规定“市场调节价格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质量相匹配的原则,并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该补充条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减少物业服务内容,降低物业服务质量,不得以限时等方式中断或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理由是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并不得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武汉不支付物业费或被列入失信名单。

送审修订草案修订稿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降低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严重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由国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限时方式中断或者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金额。

武汉不支付物业费或被列入失信名单。

延迟支付物业费或被列入违约清单

针对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新条款规定业主应在月末支付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在月末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方式,督促业主限期缴纳服务费。;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工业委员会须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公共收支。

关于物业服务用房的分配,为了加强措施,确保按照新建物业的要求分配物业服务用房,新条款规定“房屋主管部门在实施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检查”。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入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入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公共收入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储存和管理,业主大会可凭相关备案证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户。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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