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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4日电(记者欧阳杰)近日,民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和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警示》。据《风险警示》报道,最近,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以养老服务和健康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传销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给老年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这种活动不同于正常的养老服务,有很大的潜在风险。

涉老诈骗,四种伎俩要提防

风险警告列出了四种风险情况:

高额回扣无法实现。回扣资金主要来自老年人支付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

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保证。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做出的服务承诺明显超出床位供应能力,以“贵宾卡”、“会员卡”的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的会员费、押金或充值费。资金由发起人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和带着钱逃跑的风险。

健康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免费诊所、免费体验、礼物或不合理的低成本旅行、电话营销和上门销售向老年人出售所谓的“健康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估和批准,这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延误病情。

操作模式存在非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出售虚构的老年公寓和老年别墅,或者以投资、加盟和入股的名义,在医疗保健和老年公寓中,他们承诺恢复原来的销售,特许售后,同意回购,并出售房地产股份来吸收资金。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风险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的组织和实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由自身承担。大部分长者及其家人应提高警觉,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及传销活动,以免损害他们的利益。如果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5日,第13版)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涉老诈骗,四种伎俩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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