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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海南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据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与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土壤十条》颁布实施以来的三年里,中央政府共发放了280亿元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净土防御战”取得了积极成效。

其中,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农用地详勘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结果表明,我国农业用地土壤环境总体稳定,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风险突出。安全利用和严格控制超出筛选价值的农业用地的任务仍然很重。目前,各地正在根据详细的调查结果,对农用地进行分类管理,促进安全利用。

土壤测绘农业用地的实际情况

众所周知,针对我国土壤环境保护中污染基础不清、监测、监督和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早在2017年,有关部门就部署了土壤污染状况的详细调查,并计划在2020年底前查清农业用地和重点工业企业用地的污染状况。2017年7月,中国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全面启动。本次详查包括两个方面:农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重点是耕地,重点是园林和牧场。

农用地土壤状况稳定利好粮食安全

据前面介绍,本轮土壤污染详查将在现有调查的基础上,重点调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使用的土地,有针对性地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用途、分阶段治理,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控制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民健康奠定基础。

一段时间以来,寻找土壤污染的“家庭背景”已经成为一个热点事件,并不断影响着中国学术界和相关行业。毕竟,土壤污染及其防治涉及面广,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学术界对此已达成共识,并认为在谈论土壤污染控制时,必须首先弄清背景。这意味着有必要对土壤污染进行详细的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的现状,从而为实施和发展如何保护土壤免受污染、如何处理被污染的土地以及如何预防和控制污染风险奠定基础。

农用地土壤状况稳定利好粮食安全

因此,到目前为止,土壤污染的详细调查已经结束,备受关注的农业用地情况仍处于总体稳定状态,这无疑为进一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更令人欣慰的是,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快速更替相伴的法律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第一部法律。”苏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壤污染防治不可依仗的局面,为《继续》中的“净土防卫战”扎扎实实地提供了法律保障,让老百姓吃得饱,住得安心。

苏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审核指南,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发布。

农地保护使耕地恢复有针对性

正如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之前所说,“保卫净土”关系到人民的“安全饮食和安全生活”,“吃”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粮食安全。

近年来,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国大力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内容,包括耕地轮换休耕制度、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的是保证耕地的恢复能力和营养能够长期持续,从而不断提高粮食产量和规模。值得一提的是,无论什么样的耕地保护制度都离不开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否则,所有的耕地恢复都将是无目的的。

农用地土壤状况稳定利好粮食安全

事实上,在本次详查实施之初,预计“详查结果将积极应用于土地规划调整、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等国土资源主业,有效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健康。”

“治理包括农业用地在内的土壤污染,需要使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否则努力将是徒劳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洪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土壤是各种污染物的最终来源,因此最难控制。只有了解污染的具体情况,才能确保采取一系列措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就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而言,应该说,尽可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促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和提高中国农业竞争力的基本手段。但是,应该强调的是,这一前提是,现有耕地的农业生产能力可以通过土壤修复等科学手段得到提高,同时还必须辅之以土地管理制度的合理化和保护耕地与城市化的关系。同时,必要的土地资源预警机制也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因地制宜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农用地土壤状况稳定利好粮食安全

周洪春认为,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是土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有形载体和有力抓手,而包括土地环境在内的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是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永久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周洪春认为,目前,土壤污染的详细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正按照规划和部署顺利进行,接下来要做的是如何保护土壤免受污染,如何处理污染土地,如何防治污染土地的各种风险。《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尤为关键。

“正如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和持久性的特点一样,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和实施应体现相关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避免短视的思维,注重建立严格的执行机制,确保土壤污染控制是渐进的,土壤污染防治是长期的。”周洪春表示,对于土壤污染的控制,在坚持对现有污染土地进行分步治理的同时,还要保证严格执行、高效执法,逐步形成科学、公开、透明的评价体系和防治机制,使土壤污染增量隐形化。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农用地土壤状况稳定利好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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