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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江汉区宣布了突破性发展新型民营经济的18项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三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最高奖励为500万元。“十八条”包括促进“四新”产业集聚、促进创新创业、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杠杆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

对江汉区新成立的总部企业,新购置和新建办公楼的可享受3000万元的补贴。租用办公用房,按租金市场评估价的30%给予补贴。对科研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给予10万元至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实施老工业基地基本改造、改造和升级,建设小微科技园区和创新区块,并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小微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对于“四新”经济企业,如果投资和技术改造费用超过500万元,最高补贴为500万元。

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奖励50万元;如果投资超过1000万元,奖励将是100万元。创业投资机构、企业孵化器、科研院所等企业设立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创空室、科技孵化器或创新型企业孵化器,或引进或培育三个以上重点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500万元以下补贴。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江汉区推进新型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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