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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武汉市公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可拨打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监督电话12358、武汉市教育局65608550(工作时间)和武汉市教育局65608407(夜间和节假日)投诉非法收取教育费。

根据公告,省级示范幼儿园的月学费为600元/生,市级示范幼儿园为500元/生,一级幼儿园为300元/生,二级幼儿园为270元/生,三级幼儿园为240元/生。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教育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能跨学期提前收取。幼儿园不得以设立实验班、特殊班、兴趣班、家长班、蒙石班、课后培训班等名义向家长收取额外费用。不允许收取书费。

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立学校的学生免交杂费和教科书费。城市学校的住宿费每学期分成三个班:150元/学生,100元/学生和50元/学生。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另行批准。来自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将获得生活津贴,就读农村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的学生将免交住宿费。

教学和辅助材料实行“一个科目一个辅助”的制度,即一个科目在中小学的任何学习阶段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学和辅助材料,学生不得被迫购买或从中获利。

武汉普通高中的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入学考试费。示范(重点)高中每学期学费900元/生,普通高中630元/生。住宿费分为3个等级:150元/学生、100元/学生和50元/学生。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另行核定。高考公共科目(语言、数学和外语)的考试费是每个学生35元,综合科目为每个学生60元。

就读于武汉公立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的全日制正式学生免交学费。

武汉市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基准定额标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给予免学杂费补贴,用于冲抵学生的学杂费。同时,统一为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符合武汉市免学费政策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本地区同类型、同专业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校可继续收取高于免学费标准2000元的部分。

武汉宣布各类学校收费

"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办学校应在收费较高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当费用发生变化时,学校应及时改变宣传内容。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宣布各类学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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