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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武汉市将继续实施省级和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中每所学校的招生比例将保持在50%不变。分配学生的候选人应在分配到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钟内被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示范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分配医疗保健的政策将使更多的儿童享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就读的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具有优秀的学术和学术素质,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初中团员等荣誉称号。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4A1B以上(含4A1B),可申请学生资格分配。

4月22日上午,各省市示范高中对所有初中推荐的学生进行了测试。测试的科目是中文、数学和英语。其他时间不得组织测试。独立命题必须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控制试题难度,防止竞争倾向。

考试结束后,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给相关初中的名额,并根据考试结果,以1: 1的成绩确定被分配学生的候选名单。如果实际参加人数少于计划人数,候选人名单按参加人数的50%确定。如果是十进制,候选人名单应按整数加1确定。

指定学生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第一志愿只能填写指定的高中。第二批学校的考生不能填写第一批学校志愿者。

指定的学生被分批提前录取。考生的录取分数低于其申请学校的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被录取为指定学生的考生将按照其他正常录取程序被录取。由于被分配学生的考生的中考成绩不符合学校的录取标准,被分配学生的0+计划被纳入正常招生计划。

“选择一所学校的学生不享受分配的资格。申请学生分配的学生不得同时以“合格学生”的身份向武汉外国语学校申请入学。武汉市教育局有关官员表示,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生分配候选人名单将于5月2日至4日在武汉招聘网(www.whzkb.cn)公布。在宣传期间,市和区教育局设立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实施示范性高中学生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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